2023年四川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公告
发布时间:2023-03-06 来源:SRC-2017142608
自2023年3月6日起,我省将启动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,相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申请对象
上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(以下简称“用人单位”)。
二、申报时间
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10月31日。
三、申报方式
(一)线上申报
用人单位用原有法人账号登录四川省政务服务网(http://www.sczwfw.gov.cn),在搜索栏输入“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”,选择税务登记地所在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残联,进入服务事项,点击“办事指南”—“在线申请”,进行线上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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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残联(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)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“跨省通办”窗口进行申报。
四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标准
(一)用人单位所安排就业的残疾人须持有有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》(1至8级);
?。ǘ┯萌说ノ唤屑踩寺加梦诒嗳嗽被蛞婪ㄓ刖鸵的炅涠文诘牟屑踩饲┒?年以上(含1年)劳动合同(服务协议),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,经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,可计入用人单位安置比例并实行动态监控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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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注意事项
1.未在规定时限内申报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的用人单位,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。
2.用人单位在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疑惑,请及时向当地残联(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)反映。
附件:1.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年审服务窗口联系方式
2.用人单位网上申报简易操作指南
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
2023年3月6日